|
|
乱写玉米
|
茑萝
那天早上,因为玉米我顺带想起一个人。 天光正在窗外的绿地上徘徊,我不知道这样宁静的秋天是从哪里的画面上裁下来,是谁,把它遗落在我心里。“莫道天凉好个秋”,秋天很容易怀旧。
想起一个人来的时候,锅里正在煮着新鲜的甜玉米。我最近发现,晚餐吃玉米是可以偷懒的好事,不要刷锅洗碗闻油烟,相当于吃零食,却又能当主食当菜,还能翘着腿坐在沙发上边吃边看看电视,甚至连猫粮都省了,只要从嘴里省点喂它,它就心满意足地盘腿大嚼了,比吃红烧肉还香甜。发现猫爱吃玉米也是最近的事情,人家住一楼的猫都懂得到外面吃草吐毛团,它住二楼,没地方吃草,肚子里的毛球吐不出来生了病,夜半上医院看过急诊。现在好了,它迷上了吃玉米,吐毛团的事情就解决了,不管它多困,只要把嚼碎的玉米放在手心往它鼻子前一递,它闻到香味立马停止了呼噜,吧叽起来,让我产生了哺乳它的母爱,别提让我多么陶醉了。也因为猫,储存玉米成了我的大事,把煮好的甜玉米凉好了放在冰箱的下层,什么时候吃,锅里蒸蒸就好了,就能讨得全家欢喜——特别申明,包括猫,它的名字叫莫小贝,是我家宝宝给起的,宝宝叫它是猫弟弟。
现在,我家的冰箱里塞满了玉米,那香味,冰霜都藏不住,尽管裹着塑料袋,打开门,扑鼻的玉米甜香,让人咽口水。但我不能经常把存货拿来偷懒,因为冰箱毕竟太小,最多存四五十只也就满了,要在刮风下雪的寒夜,要在大家吃油水腻死了的时候,拿来享用一下,那才美呢。
为此,我在二零零五年的秋天,经常穿梭过菜市场,经常和一个卖玉米的农妇打交道,因为玉米,她亲热地称我是小姑娘,每次都要多给我一两个,因为我是她的大客户。每次我都会头顶秋天的阳光,暖洋洋喜滋滋地回家来,不仅是因为被叫做小姑娘,还因为手里拎一大堆玉米有种收获者的满足感。
往家里拖玉米的时候,我觉得自己很像一只贪心的大田鼠,非把窝里堵满食物才安心不可。时不时把玉米从冰箱里拖出来是种特别的快乐,就像是在回味记忆中的一个人,他的微笑,他走路的样子,他讲话的口气,都在失眠独坐的时候想起来。人生里值得收藏的东西真不多,像玉米这么好的东西真不多,我知道除了玉米,还有一样是毛豆,也是在认识他的时候充饥解馋的食物,也是可以在冬天里收藏的好东西。认识他的那个酷夏,我在十六楼上给一个老师当小时工,除了天天做饭打扫卫生,还要专门剥带皮的毛豆角,剥好了存到冰箱里,冬天里炒了下饭。她六十多岁了,皮肤保养非常好,一般年轻人都比不上,吃毛豆是她的美容秘方。虽然我也爱吃豆子,但不想学她存毛豆,毛豆要一个一个的剥皮,还是玉米来得简单,符合设计大师的理论:“简单的往往是最好的。”玉米这种可以增加生命趣味的好东西,不分贫富贵贱,都可以吃出神仙滋味,不管是坐在王座上,还是坐在茅屋里,都能像我家的猫一样,放松身心,盘腿大嚼。
我盘腿大嚼玉米的时候,总会想起一个人来,混着煮玉米的香味,都是一些很淳朴的记忆,都是些想要实现而未能实现的旧梦,它们长期以来在记忆的角落储存着,就像是我冰箱里的玉米,时时给我一点快乐的回味。
我爱玉米,爱穷困生活中沉淀下来的一切温馨记忆。在穷困中的爱不容易,所以滋味也特别不同。我还能在记忆中为他专门腾空一个地方,就是因为当时的爱太艰难困苦,不但没有自由,更没有花前月下的闲功夫,连吃饱饭都难,连匆匆一见也难,到后来,还要假装不认识,最后忍痛分手。不能实现的梦想让人惆怅不已,不能常常吃的美食更能吊胃口,我懂得这个道理是在这个夏天。其实玉米就是因为不能天天吃,不能随便吃,不能冬天也能买到便宜的玉米,玉米就变得稀罕了,我就会专门腾空冰箱的下层,把什么豆包什么馒头扔出来,恭恭敬敬地请玉米来入住。要是那爱实现了,会不会像把玉米把吃腻了一样伤了胃口,这也是可能的,所以,我觉得很庆幸,在记忆中还可以为他留个角落,玉米和爱,因为节制,它们始终是生活中诗意的存在。
我是如此迷恋玉米,吃玉米是我小时候最盼望的事情,不光我,全家都爱吃。把院子巴掌大的地里刚刚收获的玉米摘下来煮,那个甜味绕梁三日都不绝,每个人眼睛里都射出贪婪无比的馋光,都希望由自己把一整锅的玉米独吞了。每年吃家种的玉米,是全家少有的大团圆的温馨节日,每个人都舍不得洗掉手上甜味,尤其是我,总也吃不够,还要没完没了地闻手指头上的甜味,巴不得把每个手指都变成玉米棒子。我是如此地喜欢啃玉米,因为玉米颗粒排列精美,如同美人的皓齿,如珠如贝,还有玉样的滑润光泽,因为玉米有美人绕指柔发的长丝,因为玉米外面家织布一样的层层青皮,都是我理想中的美人样子。我喜欢的人就是玉米一样淳朴的,不穿绫罗绸缎,眉目可人,简简单单地散发着自然清香。啃玉米的过程绝对是一场行为艺术,绝对是和初恋一样情不自禁,抱住那排“贝齿”,投入地啃啊吸吮啊,忘情至极,陶醉至极,最后还要贪心地闻着手指上的甜香,想今世得到如此享受,也不枉活一生了。一场爱情给人的滋味也和啃玉米一样,有过了“曾经沧海难为水”的经历,一生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。
我曾经在美术馆门口买过一个老太太的玉米,买了就站在她旁边大嚼起来,可能是我太饥肠辘辘,那玉米我吃得如此香甜,好像今生今世不可再得。我的吃相招来了不少回头率,人家看我那样儿,都走过好远了,又折回来买玉米,我嚼着玉米做广告:“真的好甜哪,真的不错。”老太太特别感谢我的活广告,我特别感谢她提供给我一顿极廉价却赛过世间一切山珍海味的午饭。美术馆也是我和他去过的地方。
我遭遇的那场爱情大概也有和玉米相同的滋味,我所以很“馋”。吃玉米的时候,我多数会放《罗马假日》之类的老片子,我会慢慢欣赏故事的每个镜头,我吃的玉米热气腾腾,我的每个毛孔都往外冒仙气,因为玉米,也因为人间还有可以忘俗的爱情可以存在。
爱什么,痴了,都是一个好境界,保持对玉米的爱很容易,保持心里对爱的怀念不容易。玉米可以年年夏天相遇,可以存到冰箱里,爱情却不能,过去了再不会回来,就在时间的无崖的荒野里擦肩而过,再回头已经隔着万丈红尘。
|
|
|
|
|